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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10/20
發文日期:2020/10/5
發文字號:府環廢一字第1093613183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雲林縣警察局、雲林縣消防局、雲林縣衛生局、雲林縣稅務局、本縣20公所、雲林縣斗六戶政事務所、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虎尾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斗南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臺西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、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、雲林縣立體育場、雲林縣採購中心、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斗南工務段
副本: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縣府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縣環境保護局(廢棄物管理科)、本縣環境保護局(環境衛生科)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
  •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懸掛旗幟廣告物申請流程
  •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懸掛旗幟廣告物申請書
  • 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草案
  • 雲林縣懸掛旗幟廣告物管理要點草案總說明